来源:厦门网 更新时间:2018-08-28 19:10:11 围观:1810
厦门网讯 今天(28日)上午,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会召开,意味着我市正式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秋季我省新入学的高一新生,就将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科目3+3,外语听力可考2次
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外语考试含笔试和听力,笔试部分安排在6月份进行,只考一次;听力部分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有2次考试机会,取原始分高的计入高考成绩。
改革后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转换为等级成绩后计入总成绩。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改革后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批与本二批次。改革完善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充分满足考生志愿需求。高校依据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报名方式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到学校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报考次数
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重考。重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重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生限选3门。学生在校期间选定的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均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一次。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
高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4月份。
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鼓励有条件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在施考前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